教育学院关于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内容的公示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更好地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
一、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或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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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
改革要求 |
改革举措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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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职能定位 |
(一)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二)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
1.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对《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进行任务分解。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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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学生会工作人员加强思想引领,突出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解读学生会深化改革要求,完成对校内学生会指导老师和学生会成员的全员培训。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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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运行机制 |
(三)学生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
(四)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 |
3.在制定实施方案中,明确学院两级学生会组织架构,应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探索实行主席团轮值制度,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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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应同学需求的活动,吸引广大同学,动员其力量开展学生会的工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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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精简原则 |
(五)学生会的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 |
5.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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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好学生会原有部门的撤并和人员的分流工作,鼓励推动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基层组织形成整体合力。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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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确遴选条件 |
(六)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 |
7.制定工作指引,明确学院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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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利用学生会换届、人员招新等机会,对照条件进行筛选,把好资格“入口关”,实现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自然更替。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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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遴选程序 |
(七)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必须由团组织前置把关、报党组织批准。 |
9.制定工作指引,明确学生会主席团产生方式和候选人遴选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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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制定工作指引,明确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程序。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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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提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代表性,应当从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优先推荐班级和学生社团团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会工作人员。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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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
(八)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九)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
12.在深化改革推进安排中明确学生代表大会召开频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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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要求,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备案。对未按要求办理的选举结果不予承认并通报批评。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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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坚持从严治会 |
(十)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十一)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 |
14.制定从严治会的专项制度。落实《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报告制度,完善处置机制,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不报告、不指导处置的失职行为,要问责追责。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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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立健全学生会工作人员培养机制,加强日常教育。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至少一次由同级团组织开展的党团课教育和业务培训,培养其践行宗旨、珍惜机会的意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工作人员若为共青团员,须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原则上应在“赣鄱青年”系统注册为志愿者,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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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立健全学生会工作人员约束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学院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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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修订学生会章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相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学生会章程进行修订。探索建立学生会事务公示制度,确保学生会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和监督。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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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
(十二)组建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述职。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
18.制定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议办法,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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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明确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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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团委具体指导 |
(十三)学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 |
20.落实双重指导。学校团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校级学生会要及时向上级学联申请召开学代会、核准章程,备案选举结果。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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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优化团学工作机制。明确1名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将指导学生会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工作述职、考核内容。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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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立健全学生会管理制度。完善学生会重大活动的事前审核和事后评估机制,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同级团委请示。指导学生会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完善重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抓好学生会举各办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二、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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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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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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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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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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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R是 £否 |
实有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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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R是 £否 |
实有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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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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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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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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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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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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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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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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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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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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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情况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江西省委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 学生联合会转发《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 意见〉的通知》
一、改革自评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以上自评表空表见附件2中深色背景部分)
二、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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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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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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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沛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19级 |
10/7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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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朱怡鑫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19级 |
10/119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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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刘佳静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19级 |
1/94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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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苏浩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11/107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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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婧璇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8/198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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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罗鑫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9/107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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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钟莉莎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12/198 |
否 |
|
8 |
韩盼盼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6/4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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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吴玄慧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1/107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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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王学瑶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9/198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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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黄秋霞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3/107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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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江晨影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7/107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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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栗一凡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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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甘俊庭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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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杨佳蕾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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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谢家豪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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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谢子珊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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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刘志庆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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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张奕格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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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郑祖标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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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朱嘉惠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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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严璐瑾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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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张洋鸣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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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梁家辉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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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曹玉洁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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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刘涵琦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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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曾宁葶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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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郑楠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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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喻欢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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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苏萍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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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四、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主席团应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在主席团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大会设立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从不是代表、候选人中产生,经大会预备会议审核通过。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选票结果在候选人对应的行列中用√勾选“赞同”/“不赞同”/“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生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工作情况,经院党委同意,并报请省学联同意批准,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2021年11月15日下午14点,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在教学楼3304举行。共有学生代表34名参会,34名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占比58% 。
宣传报道链接: http://jyxy.nncat.edu.cn/news-317-show.shtml
六、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使之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履行义务,接受学校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制定本办法
七、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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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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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总支书记 |
谢洋 |
是 |
由团总支书记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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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谢洋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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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组织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生会(简称院学生会)是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作为团体会员参加江西省学生联合会。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二)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三) 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四)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学院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五)培养学院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六)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学生会章程。
(二)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一)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二)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教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院学生会设主席团,并设有办公室、文宣部、体育部、学术科技部,各部设部门负责人2到3人。
第八条
(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一人,并将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临时),上届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为自然代表。
(二)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各年级在代表中推选一人与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教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1、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
2、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3名(毕业年级各班至少报一名),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3、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50--60人,其中参加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的人员10--15人。
4、参加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的人员,在教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门负责人。
6、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的人选。
第四章
教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一)教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参加教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代表会员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查并督促学生会的工作。
(二)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主持召开教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参加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的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组织教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批评及时转达学生会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答复并改进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学生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
第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及时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代表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办公室部门职责:
办公室作为学生会的枢纽,主要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通知的起草、发布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值班通知工作,执行老师和主席团布置的任务,收集各班班会材料。
(三)文宣部部门职责:
负责学生会的文体类活动和其它大型活动的宣传发动,负责对外所举办的各种活动、晚会以及微博、博客等线上宣传工具进行报导。也负责学生会的宣传类活动,做到最及时有效的宣传。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文艺活动的开展,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四)体育部部门职责:
负责学院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本学期体育工作计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各类竞赛活动;搞好学生体育达标的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记录参加人员,并保证活动顺利进行。负责综治材料的收集与整理,负责各项体育赛事(新生杯、羽毛球赛、运动会等赛事)的后勤,选拔工作。
(五)学术科技部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开展辩论赛,技术性论文写作等学生学术创新科技活动,负责二课堂的后台工作。意在培养团队协作能力,树立集体合作观,荣誉观,培养责任意识,坚持创新,丰富和发展大学生组织的内部文化建设。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教育学院学生会。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江西省学联秘书处邮箱:jxsxslhh@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