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院领导与师生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广泛听取师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师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营造和谐、民主的校园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育学院领导接待日是面对教育学院全体师生。通过定期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搭建学院领导与师生之间的沟通桥梁,广泛听取师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师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学院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推动学院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 教育学院领导接待日时间原则上为学期中每周五下午 14:30- 17:00(节假日除外),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至期末最后一周均作安排,接待地点在各领导办公室。
第四条 接待日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陈平辉副校长(兼任教育学院院长)、魏郁书记轮流负责接待工作(具体安排见附录1)。接待领导应认真履行接待职责,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及时处理。轮班学院领导如有事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待,可委托另一人代替接待。若无预约来访,当周的接待领导不再延续到下一周。
第五条 接待日采取预约接待制。来访师生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过邮箱(1044864154@qq.com)、电话(15603559607)等方式预约,填写《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简要说明来访事由,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送学院办公室转交参与接待的领导,若无特殊情况,未提前预约者不安排接待。
第六条 为提高办事效率,教育学院领导接待顺序按照预约顺序依次接待,每位来访者接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接待领导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应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做好记录并责成相关部门限期处理,学院办公室负责对接待日反映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来访者反馈处理结果。
第七条 接待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及时处理。
第八条 教育学院领导接待做到公开透明、平等沟通、及时反馈、依法依规四项基本原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育学院领导接待日安排表
2.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
中共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表格下载: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申请表